陈平刘家上门婿小说(陈平刘家上门婿小说第一杀手)
上门女婿,简单来说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仅要定居于妻子家,以妻子父母为亲父母,儿女要随妻姓,后代必须承嗣母方宗祧。直到今天,上门女婿仍是一句骂人的话,用来形容一个男子没出息。
而在古代,上门女婿不仅是耻辱的身份象征,甚至还是“奴婢”“罪犯”的象征,饱受欺凌于歧视。在古代,上门女婿的正式称呼为“赘婿”。
根据史书记载,中国最早也是最著名的赘婿便是我们所熟知的姜子牙。对此《战国策》、《说苑》、《韩诗外传》等文献都有记载, 如《说苑· 尊贤》:
“大公望(也就是姜子牙), 故老妇之出夫也”。
所谓出夫,就是赘婿的意思。此外,《韩诗外传》则明确说:“太公望少为人壻, 老而见去”。很显然,根据古书记载,姜子牙在出仕之前过得日子是相当悲惨的。不仅在老妇家当赘婿,而且老了之后还被赶出家门。
同时,郭店楚简《穷达以时》篇又载:“吕望为臧棘津”。所谓“臧”,乃是奴婢的贱称。据《方言》卷3提到:“齐之北鄙, 燕之北郊, 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 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 亡婢谓之获。”由此,姜子牙赘婿的身份算是坐实了。
在小说《封神演义》中,小说家们又具象化了姜子牙在女方家所受的屈辱。因此,姜子牙在封神时,专门将自己老婆封为“扫把星”。然而,古代赘婿的悲惨,要远超小说家的想象。
首先,赘婿到底是怎么来的呢?一般而言,男子之所以会当赘婿,都是因为贫穷。所谓“赘”,本身就有有“抵押”或“放贷”之意。遇到灾年,百姓往往会将自己儿子卖给大户人家当赘婿。《后汉书·严助传》注引如淳之言:
“淮南俗, 卖子与人作奴婢, 名为赘子, 三年不能赎, 遂为奴婢。”
所谓赘子,就是赘婿的意思。如果家人三年没有来赎,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一般而言,大户人家在选取赘婿时,会选择长相英俊或身强力壮之人。以开国丞相陈平为例,他在年轻时就曾给当地富户——张负的孙女当过赘婿。当时陈平出身贫贱,家里很穷,但本人却仪表堂堂,长得白胖且高大。因此,张负才会将孙女嫁给穷小子陈平。
作为上门女婿,陈平是相当幸运的。陈平“过门”后,张负便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交游豪杰,最终成为大器。然而,绝大多数赘婿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由于赘婿一般出身贫贱,因此大户人家不会将嫡女嫁给他们,一般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因此可以说,赘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会作为姑爷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学《诗经·葛藟》曾提到过赘婿的卑微地位:
“终远兄弟, 谓他人父, 亦莫我顾……谓他人母, 亦莫我有……谓他人昆, 亦莫我闻” 。
赘婿寄人篱下,远离亲人,每日惴惴不安, 竭力迎合女家, 但是女家对其却是不闻不顾, 正是对赘婿婚后生活的写实。除此之外,赘婿还必须像奴隶一般为女家干活,无休无止,根本不被当人看。
在社会上,赘婿的社会地位极低;而对于国家而言,赘婿的地位更是等同于罪犯。在战国的《魏律》中,赘婿受到了近乎残酷的对待, 不但田宅被夺, 被遣出征, 肆意虐待,还连累子嗣。可以说,赘婿不过是一种贱民。
在《秦律》中,赘婿的地位也好不到哪儿去。《秦始皇本纪》记载:“三十三年,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为桂林、象郡、南海, 以適遣戍”。
秦朝统一后,秦始皇专门将赘婿等“社会渣滓”编组在一起,去往岭南戍边,以达到“不诛而害除”和“有益于边”的“两全其美”之目的……事实上在秦朝,赘婿的地位仅比罪犯高一级。
到了汉朝,赘婿的境遇也没有得到丝毫改善。在汉初,赘婿虽然不至于戍边,但却被终生“禁锢”。所谓“禁锢”,就是不能担任公职,形同贱民。但到了汉武帝时期,战争频仍。由于兵力缺乏,汉武帝自然将主意打到赘婿身上。在征讨大宛的战争中,汉武帝在全国到处捕捉赘婿,强迫他们参军。
无论是秦朝还是汉朝,赘婿们多被派往气候恶劣、民穷地瘠之处,在凶恶敌人的攻击下,往往九死一生。在国家的残酷迫害下,赘婿在汉朝的数量或许经历了严重的减少,东汉的史书上也再无赘婿的痕迹了。
早期古代国家为何如此憎恨“赘婿”?一来,古代崇尚男尊女卑,但是赘婿却颠倒了夫妻纲常——女子却为男子之主。韩非子认为“臣事君, 子事父, 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 三者逆则天下乱, 此天下之常道也。”因此,历代统治者皆认为,赘婿这种逆转阴阳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统治失序,天下大乱,因此应严厉打击。
同时,赘婿依附于女家,不立户籍,从而得以逃避农战、逃脱赋税,这也是秦汉 *** 所绝对无法容忍的。因此,历代 *** 才会对赘婿如此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