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行于奴隶盛会的刑事诉讼形式是什么(盛行于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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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刑事诉讼模式:当代的三种模式?
法律分析:刑事审判模式,是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判程序组合方式。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是弹劾式审判模式,中世纪欧洲又出现了纠问式审判模式。
弹劾式诉讼形式;纠问式诉讼形式;职权主义诉讼形式;当事人主义诉讼形式;混合式诉讼形式。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当前的诉讼模式有三种类型:一是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二是取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三是混合模式,包括当事人主义下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下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不同的诉讼模式对裁判适当性的影响不同。
弹劾式诉讼模式 纠问式诉讼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混合式诉讼模式 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接近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但也稍有不同。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强调办案机关的职权作用。
三)混合式混合式诉讼既有弹劾式诉讼的许多特点,又有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诉讼形式下,刑事诉讼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法庭审判前的侦查追诉阶段和法庭审判阶段。这两大诉讼阶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点。
形式上的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有哪些?各有哪些特点?
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一)弹劾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点 不告不理。诉讼的进行主要是依靠当事人双方的积极性,诉讼是否提起完全取决于受害人。
传统的纠问式诉讼 特点:(1)控申不分,法官是唯一诉讼主体。(2)庭前调查活动秘密进行,审判一般不公开。(3)进行刑讯,被告成为被拷打的对象。
【答案】: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可以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类。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细分为刑诉法第五十条规定内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
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
1、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独任制 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自担任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的制度。独任制仅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独任庭 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
3、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可以采用独任制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均须采取合议庭的组织形式。实行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防止主观片面、个人专断和徇私舞弊。
试述证据制度历史上有哪些证据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证据制度。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证据制度逐渐形成和完善。在西方国家,证据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罗马法规定了一系列证据规则和程序,如传讯证人、交叉询问、证据排除等,这些规则至今仍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得到应用。
【答案】:宋承唐法,刑事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言和物证三大类,并以口供为主。被告的口供和原告的陈告是基本的断案依据。取得被告口供的 *** 是“五听”当口供不足以定案时,可使用拷讯的办法逼使被告承认。
但是,根据唐至明、清的法律规定,下面两类人不得作证:第一,属于相容隐范围的人,即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和奴婢、部曲(农奴)、雇工人对家长不得作证。这是封建礼教和家族制度在证据制度上的反映(见亲亲相隐)。
自由心证制度:在自由心证时要依据证据讲话,要依次符合证据法则的证据,而不使用臆断的语言,要“过而不作”。
秦代至清代的证据制度,其重要特点是以被告人的口供作为定罪的一项重要根据。《清史稿·刑法志》指出,“断罪必取输服供词”,说明被告人不供认,就定不了罪,被告人一供认,就可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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