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举孝廉(三国推举孝廉)
百善孝为先
“举孝廉”始自汉武帝,是汉代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制度。据文献记载,汉武帝即位后,立刻诏令中央和地方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出众又有议政能力的人,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推举者除博学多才外,还必须孝敬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举孝廉”。这种孝廉制要求选拔的官吏重德行,无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
古人对孝廉品德非常看重。据《汉书•陈汤传》载,陈汤少时喜欢读书,博学多识,文章写得好,但因家贫,时常靠乞食度日,不被乡里看好。后来他赴长安求官,结识富平侯张勃,张勃赏识其才学,便向朝廷举荐陈汤。但在等待任职分配期间,陈汤的父亲去世,他做官心切,没有按惯例回家奔丧,因此被人检举为缺失孝道而入狱,张勃也因荐人失察而被追责,被削食邑200户。一个等待朝廷重用的人,只因未回家奔丧而被捕入狱,举荐者也被问责,对孝廉品德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孝廉品德,古往今来都是做人之本,成事之基。两千多年前的封建统治者,就深谙弘扬孝道对于优化官员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孝廉”来选拔任用。今非昔比,如今我们的社会虽然进步了,经济发展了,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则更应该进一步发扬光大,更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敬老爱老、孝顺长辈、感恩父母,维系的是亲情,优化的是人品,和睦的是社会,促进的是发展,这不仅是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所以,在选贤任能、评定先进、表彰劳模、提携英才等方面,都不该忘却孝道和清廉这两大道德支柱。只有全社会达成了共识,并有切实的激励弘扬机制,人们的道德水准及国民素质的提升才有可靠的基础,人们的精神生活才能更健康,物质生活才能更富足,政治生活才能更清明。
百善孝为先。我国自古就有“孝者,立身之首,百行之源”之说,把孝道当作立身的根本。孝是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很好地孝敬,还怎么指望他能够爱人民、爱社会?
清廉官之本。西安碑林的《官箴碑》云:“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 *** 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是古代的为官箴言,今天也不过时,靠公正生严明,靠廉洁树威信,乃为官之本。
这种“举孝廉”制度,的确是选贤任能的好办法。如果再把评判孝廉的权利交给群众,把群众“荐德”和组织“考德”结合起来,让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官场就会风清气正,社会也随之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