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金自尽(吞金自杀吞的是)
在古装剧中,我们经常有看到“吞金自杀”的描写,一个人吞下金块,很快就会被“坠死”,那么,这种自杀方式在历史上真的存在吗?
举个例子,豫剧大师常香玉早年就曾“吞金自杀”。
1943年常香玉去给陕西一个青帮头子李樾村唱堂会,表演的是清唱而不是整台戏。
演出时土匪对她无礼,常香玉这个刚烈女子不堪受辱,把金子吞到肚子里打算一死了之。
这时候李樾村吓坏了,因为常香玉怎么说也是个名人,如果他在自己家吞金自杀,影响太大。
情急之下,李樾村想起了常香玉的恋人陈 *** 。
陈 *** 是个知识分子,已经有了家庭。
但常香玉依旧身不由己,对他有了好感;陈 *** 对常也非常仰慕,爱的种子在彼此心里萌芽。
于是李樾村就让陈 *** 来劝常香玉,放弃轻生念头。
陈 *** 来到之后,常香玉随即听从劝告,吃下韭菜,将吞下的金戒指排出体外。
韭菜不会被肠胃消化,排泄非常快,所以金戒指可以随着粪便排出。
这件事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常香玉不顾一切跟陈 *** 走到一起,相守一生。
看到这里,大家心里会产生一个疑问,既然现代人吞金不能自杀,古人是如何通过吞金自杀的?在古代,最常见自杀方式有几种:上吊、投河、跳井、跳崖和吞金(清末多了一种死法吞 *** )。
前四种自尽 *** 是穷人的死法,吞金则是富人的专利。
因为明清两代一个七品县令年薪大约是50两银子,明清两朝金与银的值比为1:9左右。
换言之,一个县级官员的年薪只能挣大约 六两金子。
因此,平头百姓缺衣少穿、家徒四壁,家里根本就见不到金子,想吞金自杀也无法如愿。
所以我们说,吞金自杀是有钱人才能实施的。
那么古代到底有没有人通过吞金自杀?
无论是史书里还是古代文学作品里中,吞金自杀的场面确实出现过。《明史 列传第一》曾记载,明宪宗时期的宦官张敏就是吞金自杀的。
明宪宗朱见深临幸了一个宫女纪氏,使其怀上龙种。
朱见深宠爱的万贵妃曾经生育一个儿子夭折,因为年龄大再也无法怀孕;所以她也不允许别人怀孕,担心自己会因此失宠。
得知纪氏怀孕,万贵妃非常妒忌,下令太监张敏将其肚里的孩子整掉。
但是纪氏人缘很好,宫女和太监都向着她,决心保住其腹中婴儿。
于是他们就把纪氏生下的孩子,偷偷藏了起来,细心照料。
当时明宪宗朱见深对此并不知情,直到孩子六岁时,大家才把真相告诉他。
朱见深当时没有儿子,正为接班人问题发愁,听说后大喜,就立次子为接班人。
这个孩子,就是朱祐樘,即明孝宗。
当时朱见深是个妻管严,万贵妃在宫里大权独揽,即使儿子被皇帝认可,相关责任人也没有好果子吃。
万贵妃得知真相气急败坏,整天在宫里嚷嚷要进行报复。
朱祐樘生母纪氏没有得到恩宠,不明不白死去。
宦官张敏知道万贵妃不会放过自己,他惶惶不可终日,畏罪自杀,采取的方式就是吞金。
作为皇帝身边的红人,张敏手里是不会缺金子的,所以具备了吞金自杀的条件。
除了张敏,还有一个吞金自杀者,名叫戴宗骞。此人是李鸿章的马仔,也是个大贪官。
他早年追随李鸿章镇压捻军起家,颇得赏识,被倚为心腹。
戴宗骞贪得无厌,为了敛财不择手段。
他竟然规定新兵入伍,必须要扣饷3个月,美其名曰是部队购粮的基金,至士兵退伍的时候再退还,其实是进了他自己的腰包,不再退还。士兵对这个贪婪的硕鼠恨之入骨,多次上告揭发;可是仗着李鸿章的庇护,他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甲午战争在日军进犯威海卫之前,戴就将北帮炮台存银8000余两运寄烟台,让自己的儿子其子运往安徽老家。
跟日军交战后,平日里受尽盘剥的士兵一哄而散,戴宗骞一筹莫展,离开威海逃往刘公岛。
戴宗骞到刘公岛后,自知罪孽深重,怕朝廷问责,遂吞金自杀。
除此之外,关于吞金自杀的记载,史书上很少见到。
倒是《红楼梦》第69回,有吞金自杀的描述:
“尤二姐心下自思:“病已成势,料定必不能好。况胎已打下,无可悬心,不如一死,倒还干净。常听见人说,生金子可以坠死,岂不比上吊自刎又干净”。想毕,拃挣起来,打开箱子,找出一块生金,恨命含泪吞入口中....ㄚ鬟急推房门进来看时,却见她穿戴得整整齐齐,已死在炕上。”
那么,吞下金子到底会不会危及生命?在明朝时候,人们已经知道金子是有毒的。
明代医学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曾经有:毒金即生金,出交广山石内,赤而有大毒,杀人,炼十余次,毒乃已。
既然金子有毒,人吞下去是可以结束生命的。
金子虽然有毒,但它是一种比较稳定的金属,跟肠胃接触后不会产生化学反应,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
但这是对纯金子而言,有杂质的金子就不好说了。
古代的黄金分为两种:一种是金戒指、金手镯等经过精加工的首饰、艺术品;一种是能做货币流通的金元宝,金砖。
古代冶炼技术落后,炼出的金子不可能是足金,难以产生出高纯度的24K金。
据对现存世的古代金元宝化验,纯度大约在70%左右。
这就意味着,古代的黄金制品是有杂质的。
尤二姐吞下的那块金子,很可能是这种瑕疵很大的金子,并非真材实料的纯黄金。
如果里面包含有其它重金属,吃进肚子以后长久停留,金子就会被胃酸腐蚀,就可能发生一连串化学反应,导致人体蛋白质变性危及生命。
不仅如此,吞下来的金子体积较大的话会引起消化道梗阻,或者肠胃穿孔,危及生命。
毕竟古代的医疗手段落后,穿孔之后不能做手术,病人很快就会伤亡。
但是无论哪一种原因致人死亡,就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吞下去的金子的体积大排不出去;二是吞进去的金子是不规则的。
首先,金手镯体积较大,根本就无法进入口腔和食道。
而金耳环、金戒指较小,吞下去之后很容易排出去。不会在肠道中长久停留,产生中毒现象。
如果是吞下去的金子是不规则的,那一定是作为货币流通的金元宝和金锭。
古代金锭,重量各不相同,其中重的达462.2克,轻的也有207.57克,平均重量约为250克。
最小的重量200克左右,体积直径通常在5到6.5厘米之间,理论上说是难以吞下去的。
除非有人帮忙,强制塞进去。
但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硬塞进去,会卡到食管里下不来,也取不出来,当时就会窒息死亡,不会进到肠胃里。
既然不规则的金子体积大,吞不下去;规则的金子体积小,那就只有一种办法,把金子分割成有棱角的,吞进去能产生割破肠道的结果。
黄金分为纯金与合金,纯金软,牙齿一咬一个痕迹,但那是现代纯度高的黄金。
古代黄金纯度低,一般为18K,硬度在4.0~4.5高于24K金的3.7,
所以根本就不好切割。
能分割的黄金,有毒物质含量很低,不足以叫人中毒死亡。
再说古代的切割工具落后,即使能切得动,切成多角形难度也非常大。
综上所述,能吞进去的,都能排出。不规则的黄金要么体积大,要么不好分割,根本吞不下去。
所以,古代人吞金自杀不是没有可能,而是概率非常低。所以吞金自杀在史书中只有张敏一例记载,而记载他自杀的明史,是顺治时期的大臣编纂的,离张敏自杀已经过去了200年,可信度不高。
李鸿章的马仔戴宗骞吞金自杀描述,出现在20世纪关捷、唐功春所著的《中日甲午战争全史》中,记载可靠性也非常低。
正史中,关于他的死,正史中是这样记载的:
戴宗骞谓然叹曰:“守台,吾职也。兵败地失,走将焉往?吾惟有一死以报朝廷耳,他何言哉!”
二月二日,丁汝昌派小艇载戴宗骞至刘公岛。是夜,戴宗骞吞 *** 自杀。
至于《红楼梦》,属于文学作品,虚构成分很大,吞金自杀的描述可信度也比较低。
当代的清宫戏中,主人公吞金自杀的场景,更是以讹传讹,不值得相信。
编剧之所以采用,是为了显示出自杀者身份的高贵。
总而言之,吞金自杀不是没有可能,但可能性微乎其微。